人生若只如初见
看过紫友的《等候那场不经意的相遇》,很有同感。一首歌,不经意时初遇,那般惊喜,那般感动,或迷醉于歌的旋律,或共鸣于某句歌词,或受歌里的某种情感感染。那一刻真是爱到心里,急忙下载,至手机铃声,至空间音乐,至音乐保藏,常听常哼,乐此不疲。沉沦之后,热忱渐渐降温,继而冷却,姜武玦当初的欢喜也渐渐褪去。不再感动,不再珍惜,乃至播放时都没了听完的兴趣。若是列表中有更好听的新曲,往往将“旧爱”一带而去,或直接跳过。其实,糊口中,“喜新厌旧”的何止于一首歌曲?女人最爱美衣裳。一件件心仪的斑斓的衣服,有时是可遇不成求的,或者是来之不轻易的。一次次逛街,一家一家地进出,不厌其烦地试穿,眼光在琳琅满目中搜索,风格、款式、颜色、图案、型号、价格。
姜武玦爱姜玛丽都要合了自己的心意,才心甘甘心地与商家钱物交换。终于把美衣占为己有,喜滋滋地爱不释手,心情也会为之愉悦。穿后,严格依照洗涤说明洗晒熨烫,生怕损坏了衣服的完美。但是季节变换,新鲜过去,日渐过时,美衣变旧衣,当初的喜爱已然不在。置之于衣柜,压之于箱底,不再穿不再看。女人们的衣柜里,存着的哪一件衣服不是当初的满心欢喜和一见倾慕?哪一件不是当时花了心思费了口舌才拥之入怀?姜玛丽可是,明日黄花,物是人非,过季的衣服,犹如掉宠的女人,逐渐被遗忘。衣服如此,其他物品也是如此。好比鞋帽、饰品、手机等等。但凡拥有了。
便不觉得稀奇,逐渐地萧瑟,逐渐地无所谓。更有甚者,从物品类推到人。当初遇时,一切是那么恰到好处,感觉妙不成言,便说:“于万万人中遇见,不早不迟”“得之,我幸!”然,耳厮鬓摩朝朝暮暮之后,激情不再,归于平平,怨言渐起,怨恨犹生。便叹:“人生若只如初见!” 这样说,也有些过了。这只是一些现象而已,其实不代表人之共性。细想来,也不尽然。歌曲,衣服,鞋帽,终究是物品,是糊口的附属品。人们喜新厌旧的,也多限于此。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。旧的去了,新的可以替代。但其他非物质的,倒是不等闲换取和替代的。好比我们的父母,好比几个伴侣,好比阿谁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人。当岁月流走,世工作迁,一切虚浮的都变得不成预知无法掌控时,他们却一直在你身边。也许,这样通俗相守的感觉,经过磨砺和淘洗,已经不厚不薄,不浓不淡,谈不上爱到极致,谈不上梦萦魂牵。
却也不厌不烦,不离不舍,地久天长。自认为,自己是个矛盾体。本是俗人,也喜欢新鲜的玩意儿,也免不了对很多物品喜新厌旧。但有时又近乎固执地怀旧,喜欢那些曾经倾慕的东西。好比,一条手链,一个水杯,一本旧书,一条布裙,当初一见钟情,现在依然视之为宝。舍不得损坏了它,更不忍心丢弃了它。再好比,有些用久了的东西,早把它当做了自己糊口的一部分。一个电话号码,伴随了我这么多年,即使手机换了多次,号码却不曾换掉。一个QQ号,当初申请后就一直用到至今,几次欲退出网络,后来仍回归于它。恋旧,是不是是老了?老就老吧,笑一声:人生如若只如初见,你也翩翩,我也翩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