往事

真正的恋爱,众人能理解的甚为希少。它能把爱的对象神化,它用忠诚和热情维系自己的生命;在它看来,最庞大的牺牲便是最甜蜜的幸福。——维克多.雨果 她静静地躺在那里。无影灯下,她的脸颊显得那样细腻、白净,似乎白玉砥砺般透彻而冷俊。手术已颠末半,围在手术台旁的专家们,没有一丝要结束这场血腥动作的意思。我躺在隔壁一间小屋的床上,用眼睛盯着小臂上那只如蚯蚓般蜿蜒爬行的精灵。姜武玦爱姜玛丽在它的另外一端,分明看见我那暗红色的血液。

正缓缓地、不紧不慢地流入那只巴掌大的透明塑料袋。此刻,在我的眼里,那只狰狞的袋子,无疑就是一头嗜血的蝙蝠,贪婪而苟且。300CC,我不知道300CC是何概念,只能用日常平凡饮酒的感觉去怀抱。四两?半斤?八盅?姜武玦或者是一壶?那么大的一口袋,怎么说,也能够灌两根血肠了吧?这是我第一次献血,正确地说,应该是第二次。第一次,是在这次之前两个月。公司的一位名叫李金的老司机,在加油站刚加完油,一只脚蹬在脚踏板上,身子探到驾驶室里修车门密封条。

不想,姜玛丽一辆油罐车正在倒车,竟鬼使神差地撞到他的车门上。顷刻,车门如一堵墙般将李金牢牢地挤在车门上。此时,我正在一墙之隔的俱乐部,组织团员排练国庆节的歌咏比赛。听到墙外的撞击声和呼救声,我本能地翻墙而出。此时,李金已成了一个血人,如死人般横躺在地上。在军医大学三院,团委组织的团员义务献血队排了一长溜。当我验完血型,手捏着那个小针眼心惊肉跳地预备抽血时,传来伤者心跳已经停止的消息。我的第一次献血“义举”流产。但这次不同。

据主刀的传授讲,患者的腹部被汽车的后车轮碾过,造成脾和子宫破裂和撕裂。但手术仍是成功的,已经将破裂的脾摘除。撕裂的子宫也已缝合,只是右侧卵巢不能用了——由于它已经不成外形。但不影响生养,由于左侧还有一只。只是失血过量,需要输血。于是,作为团总支书记的我,理所固然地排在了现血步队的第一位。于是,正好和她同是B型血的我,将300CC、将近六两或者一壶并足可以灌一条血肠的宝贵血液给了她——一位与我素不了解的陌生女孩。…… 半年后,我到鼓吹部做鼓吹干事,负责收集公司的大好人功德,然后上墙见报。一天,我正在公司院内画黑板报,广播喇叭点名道姓地广而告之。

说是有人在公司门前给我贴感谢信。我莫名其妙:我也没拣到一分钱交到差人叔叔手里边,怎么就会有感谢信?在大门口,一位穿着简单,但却粉饰不住窈窕身段的女孩真的在往墙上贴一张大红纸。我一问,原来她就是我送医院急救并为她献血的那个女孩。出车祸那天,她面青唇白的躺在地上。由于是空车碾过,又由于适值寒冬,穿的较厚,只是造成了内伤,并没见有血流出来。多是从别人那里知道,是我把她送到医院,又给她输了血的缘故吧,她执意要我去她家做客。做客却是免了,但从此,我们便成了好朋友。她叫倪慧娟,那年才19岁,是一家包装材料厂的检查员。也正是从这时起。

我堕入了情与爱的纠葛之中,久久不能自拔。从情上讲,我在她最危难之时救了她,那是纯人道的,是不加任何条件的。实在,对我来说,那也真的是举手之劳,并没有今天经常见诸报真个那种面对持刀歹徒,要挺身而出的英雄浑举。实在是不足挂齿。但她不知出于什么斟酌,许是出于感激吧,或者是知恩图报?却把这谁都可以做到的泛泛事,上升到了爱的地步。从此,每到大年末节,她城市如期而至,约请我去她家。我知道,假如我去了,会是个什么景象形象。作为一个单身男子,到一位单身女孩的家中,去与她的七大姑八大姨团圆,肯定会导表演一幕现代剧。权且不去计较这出剧的终局是悲剧仍是喜剧。

最少脚本已被她的家族写就了。平心而论,她是一个可以令一切男人瞬间动心的女孩。既有北方女孩苗条窈窕的身材,又有南国美男的靓丽和白净。假如不告诉你,你是不管如何也不会想到她曾在阎王殿里萧洒走一回的。不是我高尚,也不是我挑剔。虽然她和她的家人极力想将我纳入她们的家族,但我却怎么也提不起这个乐趣。我自忖,我救她是顺理成章的事,假如我答应了她,那我就是趁人之危。后来朋友阐发我那时的表情,说我一定是把人家上了,然后一看人家开过刀,动过元气,就又不要人家了。天地良心!我是看过她的赤身,但那是我送她进急诊室,值班医生以为我是她家人,就让我脱失落她的衣服。

又由于不知道她事实是伤到了哪里,只是听到她喊哪都疼,我才在医生的指导下,又脱失落了她的裤子…… 只是,当那对如脱兔般的工具随着我的翻动在她胸前跳跃时,我真的头晕眼花了。唉!至今想起来都酡颜。人家还在神智不清中,人家仍是十多岁的女孩,我却什么都看到了…… 我还上了她?自从那次在医院帮她服之后,即使我为她输血,我都没碰过她。我们是一同逛过书市,可那是在她逼我非要到我家和我母亲见面的情势下,我说我领你逛书市去,她才乐颠颠地随我走了。我也曾发现,在她随我满世界闲逛的时候,很多年老的、年少的、秀气的、老迈的、帅哥型的、冷酷型的“臭男人”贪婪地盯着她看,恨不能一口连核都不吐地活吞了她。

我仍是没鬼过她。在一次她到单位接我放工的时候,我有意边走边聊地把她送到了家。我一次也不敢到她家,我怕那炙热的家庭空气化解了我的意志。谁知,就在我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时,在不远的后面,一个女孩带着白口服,渐渐在跟在我的后面。直到我到家后,正要帮妈妈做菜时,听到敲门声,开门见到她冻得瑟瑟颤栗时,我才知道,原来她在跟踪我。她对妈说,明天就是立春了,代表她父母,送来很多多少鸭蛋和大萝卜。鸭蛋代表万物复苏,生机盎然。送点萝卜让我们啃啃,是“啃春”的意思。妈却是满喜好她的,还满热情的约请她的家人来作客,弄得我这个狼狈。她家开了一间皮鞋厂。

典型的家族式经营,凡是没出五服的宗亲都在厂内发家。她的姐姐,一个没到20岁就开端发福的小胖丫,一次有意无意地向我透露,说:爸说了(肯定是她爸),你有文化,以后这个厂就是你的了。很诱人!虽然我不想入赘她的家族,但我承认,这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。不是由于我看了她的赤身就不想要人家了。她也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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