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,请不要将他遗忘

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建筑工地。那是一块被拆迁正在新建的处所,和普通工人一样,青灰色的破旧的工作服裹着瘦瘦的身子,脏脏的安全帽下是疏松混乱的头发,掩在头发下的则是夹着汗渍和污渍的稚气而又成熟的脸,脚上是一双破旧的鞋。唯一不同的是他很年轻。休息时,别人都聚在一起说笑,姜武玦爱姜玛丽减缓一下委靡,他却本身一小我在一边,有时在听却插不上嘴,他们似乎也拿他的年轻取笑他,有时给他讲些荤段子,他笑笑就走开了。更多的时候他在摆弄手中的东西。

或拿一块砖在手中,轻轻抛起,接住,再抛起,再接住,重复着,偶然见他点燃一支烟,却是如此生疏。和他接触几次才体会他年数竟然和我相仿,可在外已经流落了六年,也许是同龄人吧,我们谈的就多了。姜武玦他初中没毕业就出来了,当初年数小什么都不知道也不会,就是随着别人瞎干,直到一年前才进了建筑队,现在就是运运料,搭摆架子和粉刷墙体。他和我讲起家里的一些事和这几年的辛酸,眼里是利诱和无奈,不过当他谈到他的女友时他就两眼放光,尽是幸福。

他给我看她的照片。“看,这就是她,怎么样,过些日子也要出来打工了,温习了一年还是没考上,在家闲了大年夜半年,呵呵。” “恩,姜玛丽不错,你很幸福。”照片上是一个穿着很普通的女孩,笑的很甜,以我看来她是一个很有天资的女孩,只不过还没到蜕变的那一刻,我不知道她是否能禁得住外面世界的诱惑,保持那份纯真驯良良。白天他在工地繁忙着,晚上则和他们一起挤在工棚里,工地上总有属于本身的乐子,而他更习惯本身一小我睡在没有窗户方才盖好的屋子里,或是天台上。

看着天胡想着不着名的心事。我只见过他一次,那是在街角的树下。那天他从浴池出来,平时他一般在工地用凉水冲冲就好,而这次他还专门理了发,换了身清洁的衣服。他看到我冲我笑笑说“她来了。”眼里尽是幸福和喜悦。没有人会重视在墙角的树下坐着一对情侣,城市的灯太美了,美得让人怜爱,夜那么富贵又如此荒凉。他们就那么简单的坐着,她仿佛有些不兴奋,而他在极力的哄着,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手机给她,她用手反对着,仿佛还是不欢畅。他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,然后起身很自然的跪在她前面,亲手给她戴上耳环,仿佛还说了几句笑话,她乐了,笑了。

用手去轻打他的胸,他只是幸福的捉住她的小手。四周的高楼散发着它的光线和霸气,星星也沉没在夜空中。我曾问他以后怎么办,他说先干几年吧,然后去学车去开出租,再去学修车,“俺村里有几个弄汽车维修的,可挣钱了。”他的想法很简单很纯真。最后一次见他是他在粉刷墙,在高高的大年夜楼外面,用一根绳索吊着,他像一只蚂蚁在渐渐移动着,又像一只鹞子漫无目标的漂荡着。时而看着蓝天,太阳有些暴虐,可他还在挥脱手中的刷子粉刷着。有一群人为城市的白画上最美的风光,有一群人为城市的黑添上浓妆淡抹的一笔,有一群在为城市流下汗水把泪水洒在不被重视的角落,有一群人也有本身简单而幸福的胡想。

城市,请不要将他遗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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